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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在長庚燒燙傷中心出院那一天,我一早就帶著期待返家的快樂心情!但卻一直等到快近中午仍盼不到肇事餐廳負責人來結帳,直到11點30分他們一行六人姍姍來遲!

前一夜我已經電話通知他們所有的醫療費用兩萬餘元,請他們準備來付帳,令我驚訝的是人來那麼多,居然沒帶錢!!眼看著中午醫院出納人員即將午休,我再也不想多跟無理的他們理論,請外子趕緊用自己的金融卡提款去辦出院手續,那當下,我真不知道要說什麼??如果不小心燒傷人家的人是我,再怎樣缺錢,也會在傷者住院的這一個月張羅借錢,豈會一句道歉就推責呢?

想不到在娘家休養的那一個月,陸續接獲不同的民代服務處來電關切,不是關照我身體復原如何?而是關說要我不要獅子大開口!

如果我是一隻獅子,那我絕對是宅心仁厚的獅子,我沒有提起非份的索賠,只是要求店東償付醫療費用和我兩個月沒法上班以及外子半個月沒法上班的薪資補償,精神損失或業者營業疏忽責任,我一毛錢都沒要求,因為肉體精神所受的傷害和苦楚是無價的,他們永遠賠不起‧

最後,走上我最不願意的調解委員會調解一途,連做了十多年的調解委員都說沒看過像我這樣老實的受害者,幾次調解的過程是對人心的考驗,真搞不懂為何店東還要一再地殺價,一雙手被燒成這樣,但我在急診室的當下就原諒他們的誤失,跟他們說我不會興訟提告!

打從一開始就放下這業障的我,遇上屢次在調解庭繼續傷害我心靈的肇事者,讓我和外子真是寒心到底,為了解離這無際的苦海,在去年十二月我的生日前夕,我和外子接受他們七折八扣的討價還價,結束這場惡夢,那場次正好是調解委員會九十九年的最後一場調解會,幸好是這樣的結局,如果我們不讓步,今年年初豈不是還惡夢連連。

這場意外,讓我浴火重生,找到生命的另一層真意,每天過著感恩欣喜的日子;前一週無意間經過意外現場,發現店家張貼著「盤讓」的紅紙條!

想必事發後,他們的生意一落千丈到無以為繼吧!我內心依然不勝欷噓,這不就是四月十六日福田班課程內容的實踐,師父的叮嚀「四眾佛子共勉語 」中的一段「知恩報恩為先  利人便是利己」中所述的示現,我們兩造雙方的因緣是這般截然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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